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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病”谁人“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7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3.17
     据2005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梁馨今年30岁,在长春市一家规模较大的医药公司当了18个月的医药代表,月收入达上万元,但她却毅然辞职再谋生路。辞职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那段做医药代表的日子就像针一样扎着我,每次想到我曾从事的职业,心就被刺得生疼。做医药代表虽然可以赚很多钱,但这是见不得阳光的职业,我负责的医院里90%的医生我都认识,没见过一个不拿回扣的,教授级医生月回扣达10万,看到病人如获至宝地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去抓药,心里就特别难受。”

    面对一个月一万多元的收入,梁馨毅然辞去了做医药代表这一“肥差”,并把医药代表“行内”和医院里的一些内幕昭然于众!她这样做,不仅需要勇气,同时更为下一步如何“诊治”药价“虚火”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诊断”依据,为“医治”医院“病患”开了一剂“良方”。

    眼下,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药品层层加码、药品价格“虚火”、医生给患者乱使用提成药,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重要原因。“一个医院里90%的医生与医药代表认识,没见过一个不拿回扣的,教授级医生月回扣达10万”这一内幕再一次将医院内幕公布公开,让世人震惊之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深思!

    百姓患病了找医院,如今医院“病”了谁人“治”?难道医院药价“虚火”果真就到了病入膏肓不可治愈的地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关键是看政府有没有决心管、愿不愿意从根上“治”。对此,我们的政府以及物价、医疗管理部门不妨借鉴一下烟草批发。目前,我们的烟草批发已走上了正轨,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无论是哪一级烟草经销点经销烟草必须到国家规定和设置的烟草批发站去采购,否则一律被视为非法经营,没收其经销的香烟不说,还要使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药品价格“虚火”,医院有“病”了。但愿我们的政府、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者“摁下葫芦浮起瓢”了,而应该肩负重任,认真、负责地从规范医疗市场抓起,对医药市场进行一番“大手术”,真正地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斩断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之间的通道,将“虚高”的药价降下来,真正将平价药、百姓药还权于民。

    作者:◇安永杰, http://www.100md.com